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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用“四看”精准定位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19-03-07 11:122019-03-07 作者:袁夕康 浏览次数0

  洪泽区在该区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中,运用“四看”措施,对区级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职责进行精准定位把关。

  一是看依据。按照党内法规、法律、行政法规、省委文件、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市委文件、市政府规章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部门职责;落实省市批复同意的《淮安市洪泽区机构改革方案》,相应明确部门职责;根据上级对口部门“三定”规定,相应明确部门职责;对于因地制宜设置且上级无对口部门的,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参考现行“三定”规定,明确部门职责。对没有依据或依据不足的,一律予以剔除。

  二是看定位。鉴于区级部门有些职能定位、具体事权与上级对口部门不一样,洪泽区不采取完全照抄照搬上级对口部门“三定”规定的做法,而是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完善。

  三是看方向。对于符合改革方向的,坚定不移地予以支持;对不符合改革方向的,一律剔除、不作表述。此外,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改革要求,部门“三定”中原则上不得出现“指导XXX协会”等类似表述。

  四是看分工。尊重区级部门相互之间就某些职责边界分工进行协调沟通、磋商一致的结果。对有些尚未明朗的问题,则采取一些灵活做法。比如,明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做好渔船检验有关衔接工作,既落实了改革方案,又符合该区实际情况,有利于渔船监管职责的衔接履行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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