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把手”权力清单
发布日期:2022-01-04 08:19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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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把手”权力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
一、决策类
1.谋划工作主导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决策部署,谋划安排区委编办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决定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时序安排、进度要求等。
2.班子分工安排权。决定区委编办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协助工作的范围,以及科室人员的具体职责分工;指定班子成员临时主持工作;委托班子成员代行审批、签发等事权。
3.重要会议主持权。召集、主持月例会、办务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并决定会议的议程议题、参加(列席)人员等。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指导权、表决权和末位表态权。
4.机构编制审核权。对区委编办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