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移出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决定书(003号)
发布日期:2022-09-14 10:12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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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移出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决定书
洪事登异移〔2022〕003号
淮安市洪泽区岔河专职消防队已履行报送并向社会公示2021年度报告义务,申请移出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等规定,现决定准予将其移出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本次移出情况通过洪泽机构编制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 87228786
淮安市洪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