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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四实招”严格编制使用管理
发布日期:2016-02-16 16:372016-02-16 浏览次数0

“年度用编,批复管理;日常用编,凭单管理;人员入编,实时管理;自然出编,动态管理”,这是洪泽县严格编制使用管理的“四实招”。
        一、年度用编,批复管理。
 用人单位根据职能任务需要和空编空岗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用编计划,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交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县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定。市机构编制部门审定后,由县机构编制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行文批复下达各用人单位的用编计划。
       二、日常用编,凭单管理。
       一是招录(聘)及公开遴选、选任。用人单位提交用编申请,经县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核并商县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后,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用人单位凭此单办理人员招录(聘)和公开选调手续。
       二是调配。用人单位提交用编申请,县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并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用人单位凭此单办理人员调配手续。
       三是政策性安置。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与县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后提出政策性人员安置方案,县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用人单位凭此单办理人员安置手续。
 另外,对于县管干部的调整,县机构编制部门凭县委、县政府任职文件,及时向用人单位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
       三、人员入编,实时管理。
       用人单位凭《编制使用通知单》和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进人手续,到县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入编手续, 然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工资核定、社会保险等手续。县财政部门依据入编凭证和核定工资凭证,对新进人员安排预算、核拨经费。
       四、自然出编,动态管理。
       用人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出现调出、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解聘、死亡等自然出编减员情况时,应在变动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县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出编手续。县财政部门依据出编凭证和核定工资凭证, 相应调减预算。凡因未及时办理人员出编手续而造成“吃空饷”的,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
       通过“四实招”,近两年来,全县公务员、事业人员招录、调进人数持续呈下降趋势,既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降低了行政成本,又保障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真实,更好地发挥出编制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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