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8294699470235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洪泽湖博物馆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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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洪泽湖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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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收藏展览文物 弘扬民族文化 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 文物展览 文物复制与修复 文物及相关研究 文物宣传出版 考古发掘(相关文物产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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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洪泽县文化中心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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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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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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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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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淮安市洪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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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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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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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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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洪泽湖博物馆.公益 |
从业人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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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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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文物工作:利用“5.18世界博物馆日”活动,采取挂横幅、制作展板等方式,开展全县精品文物点图片展,对文物保护法进行了广泛宣传。2016年8月26日,邀请淮安市文物处领导来我县对全县文广站长及业务骨干进行文物方面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交流,大大提高了我县文物保护从业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及文物保护知识。已完成了包括文物系统内的所有文物的信息录入及审核提交工作,完成率100%。并配合市文广局对全市可移动文物提交的文物信息进行了审核及提交工作。今年10月,接群众举报在我县老子山镇长山村发现一古代墓葬,随后我馆文物保护人员立即进场接手古墓保护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考古挖掘,初步判断为宋代墓葬,其中仿木质拱门砖结构墓门为我市首次发现,目前考古发掘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中。
二、非遗工作:我馆工作人员完成了省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工作,对非遗传承人的传承工作现状进行了摸底排查,对传承条件及传承工作开展较好的传承人予以考核合格及优秀的评价,对传承工作开展不好的传承人给予一次警告,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否则停发当年传承经费。在文化遗产日期间,我馆在县局的要求下,活动地点开创性的放在洪泽县实验小学,将非遗与儿童有机结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涟水举办的淮安市非遗节,我县以宣传地域特色文化为主旨,优选精品项目参加展演展示活动。我县是市区内较早成立非遗场馆的地区之一,洪泽湖博物馆内的渔文化陈列室一直是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宣传阵地。随着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氛围日益浓郁,非遗项目逐渐增多,非遗场馆建设也提上工作日程。早期,我县有部分非遗传承基地是在传承人自家房中建立的,为了更好的对我县非遗项目进行宣传推广,我馆协调后,在洪泽县水釜城景区内集中建立四家非遗传承所,同时根据各乡镇情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在各个乡镇建立集中的非遗展示场所。
三、博物馆工作:洪泽湖博物馆是洪泽县人民了解洪泽湖、洪泽县历史及人文风情的最佳场所,为当地群众及外地游客介绍好洪泽是洪泽湖博物馆日常开馆的宗旨。我馆今年总共接待游客一万人左右,其中学生六千余人,外地游客三千余人,很好的发挥了宣传阵地作用。同时为了将博物馆日常开展工作做出特色,我馆还联系其他场馆如泰州博物馆等,将他们的精品展览接至我馆进行展出,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了群众的文化需求。同时我馆还利用博物馆日,在洪泽湖大堤举办了大型文物图片展,向来洪游客进一步推介洪泽,宣传洪泽湖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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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2015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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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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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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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张小敏 联系电话:87289098 报送日期:2017年03月10日